本公司奉行“質量為本、用戶至上”的宗旨,以誠贏得顧客的信賴。為了保證用戶能享受到本公司提供的優質服務,對所售產品均實行“三包”服務。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承擔三包業務的修理者修理占用和無維修配件待修的時間。
三包有效期內產品出故障,農民憑發貨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更換、退貨。
對于轉手購買且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產品,農民憑該產品的原發貨票及三包憑證繼續享有三包權利。
下列情況不實行三包,而實行收費修理:
1、因使用、維護、保養不當而造成的早期磨損和故障。
2、自行改裝、拆卸所造成的故障。
3、無三包憑證和有效發貨票,又不能證明其所購產品處于三包有效期內的產品
4、三包憑證和有效發貨票上的產品規格型號與要求三包的產品規格型號不符或者涂改的。
5、發生故障后,未保持損壞原狀,或者未征得銷售者、修理者同意,自行處置使對故障原因無法作出技術鑒定的(超過答復處理時限情況除外)。
6、因駕駛人員、操作人員未依法培訓取得駕駛、操作證書而造成的故障。
7、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8、產品超出三包有效期的。
整機三包有效期為12個月,主要零部件三包有效期為18個月(主要零部件見清單表),易損件三包有效期為6個月(易損件見清單表)。